一位病人來看診

本來是一個小的皮膚疹子

但擦了某個藥後

隔天起來就變成圖中的手的樣子了

藥膏到期日.001

 

 

原始一開始的皮膚疹子在此時已經看不出來了

這時只能看出有「接觸性皮膚炎」

是後來塗抹到不適合的東西引起的

而後來的「接觸性皮膚炎」嚴重到把原來的疾病給蓋過了

 

問病人是塗到什麼東西

她也把藥膏帶來了

看了一下成份

應該是可以用的成份

但再仔細看了一下

天呀

這罐藥的尾巴打的日期是2008年9月

而且還是到期日

換句話說

這個藥已經過期了快六年了

距離製造後出廠也一定超過八年以上了

難怪雖然成份是ok的但擦了皮膚卻出問題

也很謝謝病人願意分享自己的臨床照片讓所有人警惕

 

這個例子至少可以告訴大家兩個重要觀念

第一個是:除非你很清楚你的皮膚是什麼疾病、還有你擦的是什麼成份的藥

不然不要隨便亂擦隨手拿到的藥、或朋友給的藥

因為亂擦真的有可能會出問題

第二個觀念是:藥膏也會過期

過期的藥膏除了效果必定會打折扣外

也有變質和受微生物污染的可能

因此未開封的藥膏才可以放到保存期限

已開封的藥膏則沒有一定可以放多久

不過我一般會建議病人如果開封後超過三~六個月沒用完

就不要再用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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